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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霸强占民妇,朱元璋听说后为什么一连处死了数十名官员?
朱元璋建国之后以严厉的法制治国,大小官吏莫不如履薄冰。但是对于老百姓而言,却是一大幸事。据史载,明初,老百姓要是对官员不满,可以直接扭送朝廷,不过这样的事情很少发生,历来都是官逼民反,哪有民告官的道理。可是你要是生在朱元璋时代当一个普通的民众,就有这样的权力。
这里讲到的,是朱元璋宣传法制手册《御制大诰》里面的案例,什么是《御制大诰》是个什么书呢?
众所周知,朱元璋的《大明律》是继《唐律》以来最为完备的法律制度,法律虽然很严格,但是犯法之人却始终存在。每有案子发生后,朱元璋便叫相关部门将案件整理后,编印成册,这就是《御制大诰》,且上至朝廷官员,下至黎民百姓,人手一本,有本还可以免罪,无本加罚。后来,因为案子越来越多,还有《大诰续编》、《大诰三编》、《大诰武臣》等。
这个《御制大诰》里的案子是怎么说的呢?
话说洪武年间在山西洪洞县,有个叫唐闰山的军户,他的兄弟从小和一个叫史灵芝的女子定过娃娃亲,但是这个唐闰山的兄弟还没成人便死掉了,于是,史灵芝只好另嫁给一个叫姚小五的普通农民,还生养了三个孩子。
不想,这史灵芝被唐闰山这个军户给盯上了,为什么他会盯上史灵芝这个已经生养了三个孩子的女子了呢?因为史灵芝长得漂亮,唐闰山生了邪念。怎样把史灵芝搞到手呢?这唐闰山打起了元朝旧俗的主意。
元朝是蒙古人建立的,根据蒙古的旧俗,弟弟可以迎娶丧失了哥哥的嫂子,儿子可以迎娶老子死后的妻妾(非亲生母亲),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。于是唐闰山一纸状书告到县衙们,这洪洞县的知县文化不高,鉴于唐闰山是个军户,不好随便惹,就把这个案子推了。
唐闰山不依不饶,以为自己是个军户(明朝的军户是世袭制,吃国家饭的人,地位比农民高),归兵部管,于是跑到兵部去折腾,说姚小五占了军属的老婆,后果很严重。兵部尚书大概正是因为这点,居然鼓动洪洞县知县把史灵芝“还”给唐闰山。
这洪洞县知县见是兵部的命令,赶紧将史灵芝捉到唐闰山的府上去了。这下子姚小五不干了,好好的妻子怎么一下子就成别人的了,于是跑到县衙去告状,县官哪里想管,都把姚小五往外推。没办法,姚小五一路上告,直告到刑部去了。当时的刑部尚书王昰也不知道脑子是不是进水了,居然维持原判。
姚小五哪里肯依,最后闹得皇帝朱元璋知道了这件事。朱元璋便找来刑部尚书,说元朝蒙古人是那些旧俗不好,应该提倡汉族礼仪正统,况且这史灵芝都和姚小五生活多年,都生育了三个孩子了。还说让监察御史去查证这件事,给人家解决此事。
朱元璋统一全国后,接手了蒙元留下来的烂摊子,当时朱元璋为了治理好天下征询了刘伯温的意见。刘伯温说如果要想治理天下,首先就要修法令震慑百官,其次要让百姓修养生意。经过商议朱元璋最终制定了“重典治吏、宽而治民”的政策。在这之后出现了一个案件,朱元璋一连斩杀了十几名官员,原因就是有人强占民妇。
古代两家人关系比较好的话,可以结成娃娃亲,两个人小时候便指腹为婚,从此约定终生。在洪武年间一户唐姓人家和一户史姓人家从小定下了娃娃亲,不过不幸的是唐家指腹为婚的大儿子不幸夭折,所以这门婚事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史家人得知唐家的长子去世后,便将女儿史灵芝嫁给了一名叫做姚小五的人。婚后史灵芝和姚小五非常恩爱,而且两人还生育了三个儿女。但后来唐家的老二唐闰山得知史灵芝非常漂亮,所以动了歪脑筋。
唐闰山在军队当过兵,因此在乡里横行无忌,属于当地的泼皮无赖。因为姚家在当地也属于大族,所以唐闰山也不敢明抢,而是向兵部递了一份文书,说自己的哥哥死了,按照兄终弟及的习俗,史灵芝就应该嫁给自己。
当时的兵部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,竟然认为元朝蒙古人留下的习俗是正确的,所以就给了一份文书,让当地县衙为唐闰山申冤做主。当地县令一看兵部尚书都发话了,自己必须照办呀。于是县令带着一帮衙役去了姚家,直接把史灵芝抢了送给唐闰山。
史灵芝被抢走后,姚家人自然不肯善罢甘休。于是姚小五就层层上告,但当时官官相护,根本没有人受理姚家的案子。最终姚家告到了刑部,当时的刑部尚书王峕(shi)也认为这种习俗非常正确,所以也决定维护这一习俗。最终宣判史灵芝应该嫁给唐闰山为妻。
这件事最终震动了朱元璋,当时朱元璋正在努力推广移风易俗。他认为汉人应该实行汉人的民俗,所以他早就希望能够去除[收继婚制]的落后陋习。于是命令御史审讯王峕,王峕心中不满,拿出了李世民纳弟妹的事情反唇相讥,之后又拿出了武则天任用酷吏刑讯逼供的事情举例。
网上关于朱元璋杀人的段子层出不穷,很多都是恶意诬陷+无良抹黑,不过这次一点都不冤枉老朱,因为这是朱元璋本人亲自收录的案例,讲的是一个男人巧取豪夺一个人妻,结果导致数十名官员都被处死的奇葩故事。
我们知道朱元璋是个超级劳模,他废了丞相,自己一人大权独揽,五加二,白加黑,夜以继日的勤奋工作,还经常亲力亲为,审讯案件,绝对是个工作狂。
朱元璋很重视刑律建设,他不像现在某些领导,光是靠嘴上功夫,“说起来重要,干起来次要,忙起来不要”,为了普及法律知识,老朱亲自靠上抓,亲自主持编纂《御制大诰》(又称《明大诰》),下令全国各级学校作为必修课授课讲习,还规定老百姓每户一册《御制大诰》。谁犯了法,官府去家里搜查,如果有这本《御制大诰》,说明你认真学习了,可以减刑;如果没有这本《御制大诰》,说明你不把皇帝的话当回事,从重处罚。
这部《御制大诰》很有意思,里面不是枯燥单调的法律条文,而是一个个生动的真实案例,并且都是重刑案,诸如某地发生一起XX故意杀人案件,犯罪嫌疑人被判斩立决,类似现在的《今日说法》,就像讲故事一样,老百姓茶余饭后很喜欢看。
考虑到老百姓大多不识字,朱元璋还搞出了“文盲专用连环画版”的《御制大诰》,老百姓光是翻看图画也能大体明白,起到警示教育目的,简单实用,效果不错。
《御制大诰》中记载了一个很复杂、很奇葩的案例,是一个男人巧取一个人妻的故事。
话说洪武十八年(公元1385年),山西洪洞县(就是种着大槐树的那个县)一个叫姚小五的农民遇到了一次“无厘头”的判决,与他结婚多年,娃都生了好几个的史灵芝老婆被“最高法院”判给了另一个叫唐闰山的男人,给别人当了媳妇。
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,史灵芝很小的时候曾和唐闰山的哥哥订有婚约,也就是“娃娃亲”,但唐闰山的哥哥还没长大就死了,娃娃亲没法履行,自然就不算数了,所以史灵芝长大后,经人介绍嫁给了姚小五,一晃多少年过去了,也从未有人过问。
有一天,唐闰山偶遇了史灵芝,他见史灵芝正是花信少妇,韵味十足,自己光棍一条,着实可怜,就起了邪念,想把史灵芝据为己有,但他知道“霸王硬上弓”是犯罪,自己也没这个胆量,于是就“剑走偏锋”,想出了一个奇葩的计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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